問答集

國土計畫是針對我國管轄的陸域及海域,以達成永續發展為目標所制定的引導國土資源 保育及利用的「空間發展計畫」。國土計畫的目的在於因應氣候變遷,確保國土安全, 保育自然環境和人文資產,促進資源與產業合理配置,強化國土整合管理機制,並復育 環境敏感區與國土破壞地區,追求國家與地區的永續發展。
國土功能分區是基於保育利用及管理需要,依據土地的資源特性所劃分之「國土保育地 區」、「海洋資源地區」、「農業發展地區」及「城鄉發展地區」。未來,四大國土功 能分區及其分類將取代目前非都市土地的11種使用分區,作為引導土地使用之依據。
依「國土計畫法」第10條規定,未來「苗栗縣國土計畫」須載明 1.計畫範圍及計畫年期 2.全國國土計畫之指導事項 3.苗栗縣發展目標 4.基本調查及發展預測 5.苗栗縣空間發展及成長管理計畫 6.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之劃設、調整、土地使用管制原則 7.部門空間發展計畫 8.氣候變遷調適計畫 9.國土復育促進地區之建議事項 10.應辦事項及實施機關等
內政部營建署將建立國土功能分區分類暨編定使用地查詢系統。 111年4月30日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後,民眾可以上網查詢及瀏覽。
現在非都市土地是按「使用地」進行現況管制,都市土地依個別都市計畫管制。 未來依據「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」進行管制,使用地仍將保留採「轉載」方式辦理,都市土地維持依個別都市計畫管制。 各國土功能分區分類及其使用地之使用強度,刻由內政部研訂中。
國土計畫是整合性的空間計畫,國土計畫法不會破壞既有法令規範,而是整合各目的事業單位的規範,所以如山坡地、環境敏感地區等還是回歸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法管制。